一、进一步完善省示范校建设相关材料。 二、做好扩招学生教学授课相关工作。 三、做好实践性教学专项检查工作。 四、开展校级学生技能大赛工作。 五、做好参加康复专业技能大赛(全国B类)工作。 六、做好中期教学督导、教学检查工作。 七、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 八、做好示范校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 九、做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十、做好学生心理测评相关工作。 2019年10月21日
医学院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913-3033298 技术支持:网络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