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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制度
2014-06-06 18:13  

为了更好的规范医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测试、考核、评定等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组织纪律

1.明确参加学习的性质,端正自己向党组织靠拢的动机。

2.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以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

3.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的学习,在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4.要培养实干精神,在年级、班级中树立入党积极分子的形象。

二、学习纪律

1.每次学习活动不准迟到,须本人亲自签到。如发现代签现象,均以违纪论处。

2.不得无故迟到。如有事,应事先直接向老师请假。迟到10分钟者,一律以缺席论处。

3.学习活动中不可擅自离开。如有特殊情况,应待汇报同意后方可离开。在事先没有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早退。

4.集体学习或听报告时要保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讨论影响他人学习。

5.讨论时,尊重别人的发言,不轻易打断他人。

6.每次校内活动,都要带齐所需学习资料。

三、成员义务

1.自备学习记录本,上课作好笔记,记录所感所想。

2.主动和班里其他积极分子及要求入党的同学交流,传达学习的动态。

3.参加医学院党总支组织的各项测试、评定、考核。

4.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口头、书面均可,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上交一篇。

四.综合评定

入党积极分子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1.参加学习活动积极性和考核成绩。

2.学业成绩。

3.思想汇报情况。

4.班级及校内外活动的表现。

二〇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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