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符合省教育厅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二、指标分配:根据学院下达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生会干部和班长各占50%。
三、产生办法:学生会干部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学生会主席和各部部长中产生,由分管领导推荐参评。班长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五星班级中产生,根据班级量化考核分由高分直接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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