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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选拔和审核程序
2014-06-09 11:15  

一、发展对象必须是经过支委会确定的、培养教育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各班团支部、学生会、团总支、院团委根据《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发展对象的条件进行推荐,并填写《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表》交学生党支部;

三、将推荐名单填入《发展对象条件筛查表》,分别核查结业证书、学业成绩、旷早操(早读)、旷课、旷晚自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项目严格审查筛选,进行初步淘汰工作;

四、对第一轮筛选后学生,在班级、学生会、团总支进行民意测评,填写《班级民意测评表》,对赞成票较低的进一步淘汰;

五、召开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填写《群众座谈会记录表》;

六、经党总支审核后,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其直系亲属、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形成政审报告;

七、对通过政审的发展对象公示3-5个工作日,接受大家监督;

八、公示结束后,党总支会议最终确定发展对象,通知学生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大会前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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