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下午,医学院党总支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研讨会。此次会议由总支书记张儒同志主持,医学院全体党员参会。
此次研讨会是根据校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召开,旨在将中央文件规章精神贯彻落实到总支每个基层党员的思想深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保障党员权利的基础性法规,早在1995年党中央就印发了试行条例,并于2004年进行修订。此次时隔16年再次对其修订,是在2004年《条例》的基础上,对已有的保障措施进行进一步改进完善,将近年来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提炼转化,从而促进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会上,张儒同志重点带领大家学习了此次《条例》新修订的部分,并就其中“亮点”部分为党员们进行了详细解读。张儒同志指出,《条例》在将党章规定的8个方面党员权利,进一步明确细化为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等13项具体权利的同时,更是划出了权利边界,党员行使自身权利应当按照组织原则,符合有关程序。而且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在明确权利的同时《条例》也明确细化了党员的义务,各级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都应当在《条例》框架内行使自身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勇于做为担当。
党员们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之后,纷纷积极展开研讨,并相互交换学习心得。通过此次研讨学习会,激发了总支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党员们认识到了党组织坚持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坚定立场。今后,医学院党总支将坚定不移贯彻《条例》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保障工作职责,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将保障工作落实到位。(撰稿:医学院党总支刘思航审稿:张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