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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6日 18: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医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意识,始终保持学生党员的先进性,保证学生党员队伍健康发展构建入党积极分子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其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共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

(一)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递交入党申请书1个月以上,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无任何违纪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每学年入学的新生,能够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军训任务,积极为同学服务,为班级建设做贡献的部分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确立为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

2、班级、学生会、团总支、社团担任一定的职务,上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

3、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获奖学金或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15%(大一);

4、积极参加各类文化、体育、志愿者活动且取得一定成绩,学习成绩、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列班级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 。对于有特殊贡献者,学习成绩、综合量化考核成绩可适当放宽。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1、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后,填写《医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申请表》,各班团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统一备案。

2、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或医学院组织的业余党校学习培训,召开业余党校结业典礼,对考勤、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3、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加深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同时安排他们参加一定的社会工作或志愿服务活动。

4、对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对其进行跟踪培养考察、教育,如实填写《医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记录表》。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口头、书面均可,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上交一篇。

二、 发展对象的推荐、培养和教育

(一)发展对象的推荐时间一般为上次党员发展之后,由班级团支部、医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和社团组织具体负责实施,并填写《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推荐表》。

1、班级团支部推荐条件:

① 思想进步、政治素质高; ②为人坦诚热情,关心集体和他人;③有较强的工作、活动实践能力;④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较好(一年内有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推荐);⑤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级或省级技能比赛优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优先;⑥已获得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评选方法:必须由团支部推荐上报;班主任牵头,团支委、班长、部分班干部与寝室长、党员参加评选会议。

2、学生会、团总支及社团组织推荐条件:①思想进步、政治素质高;②部门内量化考核优秀;③为人坦诚、热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关心集体和他人;④有较强的工作、活动实践能力,为部门建设做出贡献;⑤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较好。(一年内有不及格现象不予推荐)⑥已获得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二)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由学生党支部负责。①召开支委会审核确定发展对象;②确定二名正式党员培养联系人,落实负责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定期找谈话,鼓励他们不断进步;③安排他们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进一步深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让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帮助教育措施,使其不断进步;⑥发展对象每季度向党组织上交一份思想汇报;⑦填写《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三、 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

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由学生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步骤如下:

1、对推荐上报的发展对象,支委会进行审核,经过筛选初步拟定名单,以下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一年内有考试不及格课程;有旷课、旷早操、旷晚自习记录;有各类违纪记录;无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2、召开班级同学座谈会,对拟定名单中学生进行测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4、支委会根据测评结果和政审情况,筛选再次拟定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后,上报党总支进行审核。

5、党总支在医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35个工作日。

6、支委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学生党员发展名单,经党总支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召开接受预备党员大会,议程如下

发展对象宣读《入党申请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和家庭基本情况等。

  ②入党介绍人(两名培养联系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

  ③支委会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④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发展对象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决心。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7、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报党总支

8、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查预备党员。

9、党总支填写总支委员会决议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10、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党支部指定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

11、召开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

四、 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2、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情况。

3、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议程如下

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入党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

党小组(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情况。

    支委会对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提出意见。

  ④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预备党员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态度及今后决心。

 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将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的有关情况同时报党总支审查。

4、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查,填写总支委员会决议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5、学院党委审批通过后,党总支通知党支部审批情况。

6、党支部与转正党员谈话,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五、 在校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在校内学习的学生党员(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 在正、副组长带领下,参加组织生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协助学生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党小组的学习、活动安排

1、预备党员定期向入党介绍人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

    要求每月必须向入党介绍人汇报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一次,有记录;每季度向党支部上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2、组织好党小组会。

每两周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

主要内容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协助辅导员做好相关工作。

4、组织党小组成员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

5、承担入党积极分子部分培训和考察记录等工作。

6、协助团总支工作,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7、党小组成员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充分展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考核办法

1、以上各项工作由党小组做好考勤记录,将个人实际表现情况如实计入《学生党员考核表》。

2、党小组或党员个人的创新工作,将根据实际效果由学生支部讨论、评价后酌情加分。

3、《学生党员考核表》经党组织审核认定后,归入组织档案,并作为预备党员转正以及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实习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1、学院党组织与实习医院的党组织取得联系,请他们接收学生党员的临时组织关系,让他们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组织生活。

2、在有3名或以上实习学生党员的医院建立党小组,选举党小组长,负责管理实习学生党员,协助实习单位的党组织做好此方面的工作。

3、学生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出具一份学生党员的现实表现材料。

4、实习学生中的预备党员要经常与学生党支部、入党介绍人联系,汇报各方面的情况,按时上交思想汇报和转正申请,以便按期转正。

、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1、根据学院党委的规定,要求应届毕业生离校时转走组织关系。

    2、对于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经本人申请并填写《暂不转递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登记表》,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党总支,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3、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4、两年期满,转入工作单位,若没有找到正式工作,一律转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

5、如果不与学院党组织联系,按党章规定,就被认为自行脱党。

本办法自2012年5月试行。